中国消费者协会:搜索引擎应告知消费者哪些是广告
近日,在由中国消费者协会举办的搜索引擎监管研讨会上,全国人大法工委、工信部、工商总局、互联网协会、广告协会等主管机构负责人均认为,哪些是商业赞助链接哪些是自然搜索,应该明确告知消费者。
以国内最大的搜索引擎百度为例,去年年底,其“竞价排名”方式遭到广泛质疑。据悉,该业务在整体收入比例中占90%左右。参会的谷歌、雅虎等搜索引擎代表也承认,在提供检索结果的同时提供商业信息和商业广告,是搜索引擎根本的商业模式。
对此,中消协相关负责人表示,搜索引擎企业有责任更严格地审核广告主资质,屏蔽违规信息将成企业义务。
参会的法学专家表示,搜索引擎业应分两类:一是提供基础服务,即自然搜索,一是提供增值服务,竞价排名的前提是要合法经营,不能提供虚假信息,不能违反广告法和侵权责任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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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月 22nd, 2009 at 1:06 pm #何清
搜索引擎广告只要有钱就可以做,这样对正规公司不公平。市场混乱。